1.治事的规章。 2.专门辑集有关礼制事件的类书。《明史.艺文志三》有徐袍着《事典考略》六卷。 3.典故之一类。指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别于语典。
读音:shì
[sh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
读音:diǎn
[diǎn]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 指典礼:盛典。大典。 ◎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