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刑于 ”。亦作“ 刑於 ”。1.谓以礼法对待。《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郑玄 笺:“ 文王 以礼法接待其妻。” 唐 李翱 《正位》:“古之善治其国者,先齐其家,言自家之刑於国也。”(2).指夫妇和睦。 明 汪廷讷 《狮吼记·奇妬》:“若论刑于之化,卑人其实不让 文王 ,但恐娘子未知淑女。”省作“刑于”。 清 杭世骏 《质疑·礼记》:“夫妇,人伦之始;刑于,齐家之本。”
读音:xíng
[xíng]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
读音:yú
[yú]
介词(a.在,如“生于北京”;b.到,如“荣誉归于老师”;c.对,如“勤于学习”;d.向,如“出于自愿”;e.给,如“问道于盲”;f.自,从,如“取之于民”;g.表比较,如“重于泰山”;h.表被动,如“限于水平”)。 ◎ 后缀(a.在形容词后,如“疏于防范”;b.在动词后,如“属于未来)。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