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而错加伤害。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谋叛》:“反叛二字,最要分明,否则,出此入彼,其枉伤多命,寃陷多家,咎将安归乎?”
读音:wǎng
[wǎng]
弯曲,弯屈,引申为行为不合正道或违法曲断:枉道。矫枉过正。贪脏枉法。枉己正人(自己身子不正,倒去矫正别人)。 ◎ 冤屈:枉死。冤枉。 ◎ 屈就,用于别人,含敬意:枉驾(a.称对方来访自己;b.请对方往访他人)。枉顾(称对方来访自己)。枉临(称对方来访自己)。 ◎ 徒然,空,白:枉然。枉自。枉费心机。
读音:shāng
[shāng]
受损坏的地方:工伤。伤痕。 ◎ 损害:伤了筋骨。伤脑筋。伤神。劳民伤财。 ◎ 因某种致病因素而得病:伤风。伤寒。 ◎ 因过度而感到厌烦:伤食。 ◎ 妨碍:无伤大体。 ◎ 悲哀:悲伤。哀伤。神伤。感伤。伤悼。伤逝(悲伤地怀念去世的人)。 ◎ 得罪:伤众。开口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