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棍棒殴击。也泛指以暴力攻击。 2.指晩明三案之一的梃击案。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张差手执木棍,闯进太子住的慈庆宫,打伤守门太监。被执后供系郑贵妃(神宗宠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引进。时人怀疑郑贵妃欲谋杀太子。神宗与太子不愿深究,以疯颠奸徒为罪,杀张差于市,并毙庞﹑刘于内庭了案。史称"梃击"案。
读音:tìng,tǐng
[tìng,tǐng]
棍棒。
读音:jī
[jī]
敲打,或做类似敲打的动作:击打。击鼓。击中(zhòng)。击破。击毙。击水(a.拍打水面;b.指游泳)。旁敲侧击。 ◎ 攻打:击败。击毁。打击。声东击西。 ◎ 碰,接触:撞击。目击。肩摩毂(gǔ)击(亦作“摩肩击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