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该市港闸区原区长季汉平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2、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定伟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
3、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溧水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县总工会主席易善玲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5万元。
4、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5、日前,界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陈军受贿一案,经阜阳市中院终审裁定,判处陈军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6、我并不否认他们之中很多人确实是有罪的,但是,无罪轻判、轻罪重判、无节制的没收财产不是现代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