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语。两种“我执”之一。对于“人我执”而言。也称为“法我执”。谓不知诸法由因缘而生,以为外界有独立自存的客观实体的“妄执”。见《成唯识论》卷一。 清 谭嗣同 《仁学》二五:“我执断矣,然犹有天命之见存,法执犹未断也。”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读音:zhí
[zhí]
拿着:执刃。执鞭。执笔。 ◎ 掌握:执政。执教(jiào )。 ◎ 捕捉,逮捕:战败被执。 ◎ 坚持:固执。执意。 ◎ 实行:执行。 ◎ 凭单:回执。 ◎ 朋友:执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简称“执”)。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