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刑法八议之一。谓对于皇亲国戚进行特别审议,以减免其刑罚。《周礼·秋官·小司寇》:“以八辟丽邦灋,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若今时宗室有罪先请是也。” 贾公彦 疏:“亲谓五属之内及外亲有服者,皆是议限。”《明史·外戚传·张麒》:“饮千户 吕宏家 ,醉抽刀刺 宏 死,法当斩,有司援议亲末减。詔不从,迄如律。” 清 冯景 《薄太后论》:“故外戚作威,乃大臣之所深惧者也。则 昭 之罪,其尚可以议亲宥哉。”参见“ 八辟 ”、“ 八议 ”。(2).议婚;说亲。 宋 沉作喆 《寓简》卷九:“年十五六时,未敢议亲。”《水浒传》第六九回:“待得退了贼兵,保护城池无事,那时议亲,未为晚矣。”《天雨花》第一回:“闻他未中金屏雀,闺中若有女千金,都要与他连姻眷,挽托亲朋来议亲。”
读音:yì
[yì]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
读音:qīn,qìng
[qīn,qìng]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亲属。亲人。亲缘。双亲(父母)。亲眷。 ◎ 婚姻:亲事。 ◎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亲戚。亲故。亲邻。亲朋。 ◎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乡亲。 ◎ 本身,自己的:亲睹。亲聆。亲笔。 ◎ 感情好,关系密切:亲密。相亲。亲睦。亲疏。 ◎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亲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