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家陈四益先生曾考证说,即便在古代,怠慢误事、呼应不灵、避难就易等也是要被弹劾议处的,如果问责只止步于此,实在算不得制度创新。
2、况满汉大臣官员将家奴不依法决罚,殴责立毙者,皆系按其情事分别议处,重则革职,轻则降调,定例森然,联岂肯稍存歧视?
3、生事犯上之罪,却决不可免,慢慢再行议处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