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辨识认定。《三国志·吴志·锺离牧传》:“﹝ 钟离牧 ﹞少爰居 永兴 ,躬自垦田,种稻二十餘亩。临熟,县民有识认之, 牧 曰:‘本以田荒,故垦之耳。’遂以稻与县人。”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事始一》:“其后 袁州 人 李夷宾 上言,请别加誊録。因著为令,而后识认字画之弊始絶。”《儒林外史》第八回:“此时潜踪在外,虽这一点物件也恐被人识认,惹起是非。”(2).认识,相识。 元 李致远 《还牢末》楔子:“与妻子作生辰,更和着这几个弟兄识认,把一杯酒同乐太平春。”《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闻 洛阳 刘元普 仗义疎财,名传天下,不论识认不识认,但是以情相求,无有不应。” 清 钱泳 《履园丛话·旧闻·沉百五》:“ 洪 往諭降, 百五 故作不识认。”
读音:shí,zhì
[shí,zhì]
知道,认得,能辨别:识辨。识破。识相(xiàng )。识途老马。 ◎ 所知道的道理:知识。常识。 ◎ 辨别是非的能力:见识。远见卓识。
读音:rèn
[rèn]
分辨,识别:认生。认得。辨认。 ◎ 表示同意:认可。认账。 ◎ 与本来无关系的人建立某种关系:认亲。 ◎ 认吃亏:这事没办成,我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