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治理邦国的六典。后泛指国家法典。《周礼·秋官·大司寇》:“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 郑玄 注:“邦典,六典也。” 唐 孙逖 《送赵评事摄御史监军岭南》诗:“议狱持邦典,临戎假宪威。” 金 王若虚 《君事实辨》:“讐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驁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参见“ 六典 ”。
读音:bāng
[bāng]
国:友邦。邻邦。邦交(国和国之间的正式外交关系)。邦国(国家)。邦人(本国的人)。
读音:diǎn
[diǎn]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 指典礼:盛典。大典。 ◎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