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鸾仪衙门诸缺额,未暇细数。
2、其余掌院学士、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鸾仪衙门诸缺额,未暇细数。
3、杨菊贞与杨乃武之妻詹氏和一双儿女,身背黄榜,历尽千辛万苦,走了两个月,到达北京,向都察院衙门提出了控诉。
4、明代做过都察院长官的王廷相,在一次接见新任御史张瀚时说,我昨天乘轿进城,路遇大雨。
5、工部侍郎刘大人与都察院左副御史王大人于早朝途中,竞马高下,天黑路滑,不慎发生踩踏事故,幸无一人伤亡。
6、平乱归来,封毅勇候,入都察院,左都御史正二品。
7、奉圣旨,着刑部及都察院将原问李吉大理寺官好生勘问,随贬为庶人,发岭南安置。
8、都察院副都御史杨所修上疏弹劾兵部尚书崔呈秀,太仆寺少卿陈殷,巡抚朱童蒙,工部尚书李养德。
9、他如今贵为正二品的大员,执掌都察院,任职总宪,纠纪天下百官,不可谓不显赫。
10、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每年两次,催告各省逾期未结的案子,并向皇帝汇报。
11、咨议局联合会很快向都察院提交了一份抗议书,明白表示皇族内阁与君主立宪政体有不能相容的性质,要求朝廷迅速改正,尽快于皇族之外选派大臣重组责任内阁。
12、直诉制度自周朝便开始存在,直到清朝所谓的“京控”,即“赴都察院、通政司、步军统领衙门呈诉”。
13、大理寺经常与刑部、都察院共同审理重大或疑难案件,成为三司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