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商鞅变法】,有了很深的感受。
商鞅原名公孙鞅,卫国贵族,收秦孝公招募,在秦国当左庶长。秦国新法创始人。最后也死在自己的法中。
有一件事表明了他的命令不含糊。他命令让老百姓从南门的一棵三丈高的木头搬到北门,谁搬得动赏十两黄金,人们都不相信有怎么好的事,都不敢去搬。赏金又增长到五十两,这时,一个汉子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马给他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人们都议论纷纷,说左庶长的命令不含糊。他又趁机搬出新法
这件事使他的名声大振,因为说话算数才能使人们相信你,就算你的新法多么公正,人群不相信你,你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