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被盗芷公书来慰问并录示逸叟诗书此奉答
清 · 郑国藩
三月十二日,喜得芷公书。
末附逸叟什,为我遭盗吁。
我盗犹有道,不掠衣与襦。
但取阿堵物,迹与叟盗殊。
叟劫同洗髓,竭泽苦鱼无。
我劫祇此耳,幸未罄吾庐。
贤宰法如山,捕得即骈诛。
军法安可玩,巧托适自愚。
刑乱用重典,止辟自良图。
所伤性命重,盗岂异发肤。
坐此非分财,竟丧七尺躯。
报赃诚过计,二百亦区区。
既往不可咎,终夜目长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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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五噫孙,善保千金躯。
胫可折,吻可裂,七尺身躯一腔血。
不是二颜张许辈,故将躯命委沙尘。
花好当我槛,风凉快我躯。
日饱髓血脂,光泽丰腰躯。
男儿志四海,不辱黄金躯。
梅天费调燮,善保不貲躯。
一旦忽死去,灵物不待躯。
天乎许贡客,一箭失壮躯。
奈何三世奉恩泽,肯以躯命辞枯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