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梦篇 其二
宋 · 黄庭坚
乱曰:刍狗万物兮,天地不仁。体止而用无穷兮,播生者于迷津。
有形而致用者之谓器,无形而用道者之谓神。背昭昭而起见兮,聚墨墨而生身。
犯有形而遗大观兮,动细习于游尘。彼至人而神凝兮,同予梦而先觉。
顾天下孰不学兮,乃会归于无学。予心之不能忘兮,将波流风靡而奈何,唯镇之以无名之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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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气乃致祥,斯语端不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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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三致志,脩蛾有馀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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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为致殷勤意,别后枯禅已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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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耳能致千里客,相如竟辍万金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