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双名命名制”。用两个拉丁化名词构成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每一物种的名称。由林耐所创立。第一个名词代表属名,第二个名词代表种名,后面还附有定名人的姓名。
读音:èr
[èr]
数名:一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贰”代)。 ◎ 双,比:独一无二。 ◎ 两样,别的:二话。不二价。
读音:míng
[míng]
人或事物的称谓:名字。名氏。名姓。名义。名分(fèn )。名堂。名落孙山。名存实亡。 ◎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 ◎ 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这些人以“办学”为名,行骗钱之实。 ◎ 叫出,说出:不可名状。 ◎ 声誉:名誉。名声。名优(a.出名的,优良的;b.名伶)。名噪一时。名过其实。 ◎ 有声誉的,大家都知道的:名人。名士。名师。名将(jiàng )。名医。名著。名流。名言。名胜。名剧。 ◎ 占有:不名一文。 ◎ 量词,用于人:三名工人。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