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发给的钱物。 宋 李纲 《建炎进退志总叙下》:“盗贼强壮不能还业者甚众,乘此遣使四路,优给例物以招募之,新其军号,勒力部伍。”《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詔从 琦 请,简 陕西 弓手,悉刺面充保捷指挥,仍给例物。”
读音:lì
[lì]
可以做依据的事物:例证。例题。举例。例句。例如。 ◎ 规定:例外(不按规定的,和一般情况不同的)。体例。凡例。条例。破例。发凡起例。 ◎ 按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例会。例假。例行公事。 ◎ 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
读音:wù
[wù]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事物。生物。物体。货物。礼物。文物。物价。物质。地大物博。物极必反。 ◎ 内容,实质:言之有物。 ◎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物议(群众的批评)。待人接物。物望所归(众望所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