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并阐明。 清 周亮工 《书影》卷三:“ 濂洛 诸君子,倡明理学,厥功不细。” 清 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三:“旧冬 宗夏 初归,始为之倡明此事。” 胡适 《费经虞与费密》引《新繁县志·人物》:“﹝ 费密 ﹞晚年穷困,閤户著书,篤守古经,倡明圣学,以教及门。”
读音:chàng,chāng
[chàng,chāng]
发动,首先提出:倡言,倡始。倡议。倡导。提倡。首倡(首先提倡)。 ◎ 古同“唱”,唱和(hè)。
读音:míng
[míng]
亮,与“暗”相对:明亮。明媚。明净。明鉴(a.明镜;b.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c.明察)。明灭。明眸。明艳。明星。明珠暗投(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 ◎ 清楚:明白。明显。明晰。明了。明确。明朗。 ◎ 懂得,了解:明哲保身。不明事理。深明大义。 ◎ 公开,不隐蔽:明说。明讲。明处。 ◎ 能够看清事物:明察秋毫。耳聪目明。眼明手快。 ◎ 睿智:英明。贤明。明君。 ◎ 视觉,眼力:失明。 ◎ 神灵,泛指祭神供神之物:明器(殉葬用的器物,亦作“冥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