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妻再娶
谓抛弃未离异的妻子再与别人结婚。犹言重婚。 元 杨景贤 《刘行首》第三折:“员外,你不回家来,原来在这里,做个停妻再娶妻,我和你见官去。” 明 朱权 《荆钗记·参相》:“谩自相劳让,停妻再娶谁承望。”《西游记》第二三回:“话便也是这等説,却只是我脱俗又还俗,停妻再娶了。” 唐 律有妻再娶者,处罪徒一年,女家减一等。参阅《唐律疏议·户婚》。
成语词典已有该词条:停妻再娶
读音:tíng
[tíng]
止住,中止不动:停止。停产。停学。停职。停顿。停刊。停战。停业。停滞。 ◎ 总数分成几份,其中的一份:十停儿有九停儿是好的。 ◎ 暂时不继续前进:停留。停泊。 ◎ 妥当:停妥。停当。
读音:qì,qī
[qì,qī]
男子的配偶:妻子。妻室(指妻子)。妻小(妻子和儿女)。妻离子散。
读音:zài
[zài]
表示又一次,有时专指第二次,有时又指多次:再次。再衰三竭。 ◎ 表示重复或继续,多指未然:再说。 ◎ 表示更,更加:再勇敢一点。 ◎ 表示承接前一个动作:想好了再写。
读音:qǔ
[qǔ]
把女子接过来成亲:娶亲。娶妻。迎娶。嫁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