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今年以来在四川省藏区发生了几起年轻僧人和已经还俗僧人的自焚事件。自焚是一种极端的自杀行为,几个年轻人的生命瞬间葬身火海,令人震惊和惋惜。尽管当地政府在现场尽最大努力采取了灭火救人的措施,但还是有几位僧人没有能够被留住他们年轻的生命。因自焚事件造成巨大伤痛的是这几个年轻人的父母家人。20多年的艰辛养育,没有得到任何回报,却以如此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真是一场噩梦。国内藏传佛教界人士既惋惜年轻僧人的鲁莽行为造成的恶果,又对这种行为可能对藏传佛教的声名和未来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表示极度担忧。令人惊讶的是,流亡在国外的达赖喇嘛和一些海外藏人社团组织对事件的反应不仅速度惊人,且相当极端。他们在第一时间发布自焚事件的现场照片和自焚者的生前生活照片及相关信息。有些组织还对自焚者开出了具体的补偿价码,自焚去世者40万卢比,伤者30万卢比。更令人遗憾和不解的是,一向以主张“非暴力”自诩的达赖喇嘛,不仅没有以宗教长者的身份,说一句必须立即制止自焚事件再度发生的劝说之言,反而在印度达兰萨拉主持“特殊法会”带头参与绝食活动,对自焚行为进行支持和声援。更有甚者,有人把自焚者称为“英雄”、“斗士”,要为他们树立纪念碑,甚至有人写文章为自焚制造“佛法”依据。在如此鼓噪和指引甚至煽动之下,近日在境外尼泊尔再次发生了藏族人的自焚事件
详细解释
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日,珍惜和尊重生命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认知和向往,而暴力和恐怖则是文明社会的大敌和大痛。多起自焚事件的出现,令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感到悲伤和震惊。我们在祈盼此类事件不要再发生的同时,应该客观地分析研究事件发生的更为深层的原因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以积极的姿态预防和杜绝此类事件再度的复制。
西方媒体称几起事件中,年轻僧人和还俗僧人在实施自焚行为之前,都高呼“西藏自由”、“西藏独立”等口号,这明显是一种政治的诉求。而这种政治诉求显然并非出于这些十几、二十几岁,可能一生都还不曾有机会离开过自己的家乡和寺庙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入寺修行和学习藏传佛教经典理论的时间应该还不长。这些僧人的这些政治诉求是哪里来的呢?我们不妨看看自焚僧人所在的格尔登寺的活佛是如何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的吧。据阿坝县宗教局局长宋登达尔基介绍,格尔登活佛1959年外逃印度,先后担任达赖私人秘书、“流亡政府”佛学哲学院负责人、第七届伪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流亡政府”宗教噶伦等职务。2008年拉萨“3·14”事件后,境外格尔登寺专门成立了“紧急情况协调小组”。该小组接受达赖集团“紧急情况协调小组”的统一指挥,与“流亡政府安全部”、“藏青会”、达赖私人秘书处单线联系并接受其领导。其主要职责是在阿坝藏区建立关系人、收集情报信息、策划指挥闹事行动。正是这位格尔登活佛亲自为自焚僧人念经超度,鼓吹自焚者是“民族英雄”、“自由斗士”,以此教唆佛弟子自焚自杀、轻贱肉身。据阿坝县宗教局副局长哈俊介绍,“狂人之群”(一个制造系列自焚事件的格尔登寺僧人组织)4名成员,2011年3月2日就提前进行了“3·16”自焚拍照、买油等工作分工,并提前将自焚僧人照片传到“西哇扎仓”。正是如此,事件发生2小时后,“挪威西藏之声”、“美国之音”等就播出消息、播放视频了(《大公报》2011年10月17日http://gb.takungpao.com/news/china/2011-10-17/977849.html)。正是这些被称作宗教领导者、“上师”的人,为了实现他们个人和少数群体的利益,为了他们的“西藏独立”梦想,不仅不出面阻止悲剧的发生,甚至还在继续怂恿自焚行为。
让那些不谙“西藏自由运动”、“西藏独立”背后复杂的历史背景、政治缘由的年轻人,做出辜负养育他们的父母和社会,轻视自己的生命的行为。这种无异于暴力恐怖行为的自杀事件令人发指。
自焚事件是企图分裂中国,实现“西藏独立”梦想的人玩弄的一场政治阴谋。分裂势力不惜以年轻人的生命为代价,制造出“宗教迫害”这样一个对中国政府杀伤力极大的话题,其目的就是企图引发国际舆论的关注,继续炒热所谓“西藏问题”,推动“西藏问题国际化”,同时攻击和抹黑中国政府民族宗教和西藏政策,为所谓“西藏独立”制造依据。可怜几个年轻人看不懂所谓“西藏问题”已经成为100多年以来帝国主义、反华势力和分裂势力手中玩弄的政治把戏,白白地成为他们的陪葬。
众所周知,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之前,藏传佛教经历过长期的政教合一历史。1959年民主改革后,依照国家宪法关于政教分离的原则,在西藏和其他藏区废除了政教合一的社会制度,藏传佛教在形式上脱离了与政权的密切关联。迄今半个多世纪,依照政府关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随中国社会发展,藏传佛教也在不断调试自己的发展轨迹,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
然而,藏传佛教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后的50年与其实行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比较,是一个短暂的时间。旧西藏的社会财富资源有一大块被寺院集团僧侣阶层所占有。如今资源被社会各阶层所共享。寺庙和僧侣在制度上的特权废除了,精神层面所遗留的东西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废除。对失去的旧特权的怀念和对可能拥有的新特权的向往,使政教合一寺院集团的残余势力和深受其影响的新生代僧侣一旦遇到合适的机会或受到某些有影响的宗教上层人士的鼓动,就会萌发复辟的企图,甚至诉诸行动。
这种对政治意愿的热衷和对特权利益的追求,本质上是违背佛教的教理和基本精神的,但是与藏传佛教曾经的政教合一经历不无一定的关联。藏传佛教要彻底清除政教合一制度带给他的历史惯性和消极影响,真正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无论在政治和宗教的层面,都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对连续发生的自焚事件,藏传佛教界的有识之士表现出极度的担心和忧虑。四川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甲登活佛发表评论称,要警惕有人把藏传佛教引向宗教极端主义。甲登活佛说,连续的僧人自焚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解和反感。如果让少数人继续搞宗教政治,忽视戒律,废弛教育,逆社会发展潮流而行,任凭其把藏传佛教引向宗教极端主义,就必然使藏传佛教在现代社会丧失自我(《大公报》2011年10月17日http://gb.takungpao.com/news/china/2011-10-17/977849.html)。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国际社会的一个“毒瘤”,一旦不能得到有效地控制和制止,将会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伤害。对藏传佛教而言,自焚事件这样的极端行为不严加制止,极易演变成为宗教极端主义。继续被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所操纵利用,不仅会严重损毁藏传佛教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认知,而且势必干扰藏传佛教建立与现行社会制度相适应的正常秩序,也必将造成一些僧众,特别是年轻僧众的思想混乱,阻碍藏传佛教的正常发展。
长期以来,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打着保护西藏传统文化和维护藏传佛教宗教自由的旗号,在国内西藏和其他藏区制造了多起骚乱闹事事件。2008年3月14日发生在西藏和其他藏区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留给我们的伤痛还没有平复,如今又是几个鲜活的生命被那些打着“非暴力”的旗子,有意歪曲和片面解释佛教教义、教规,传播、鼓励宗教极端行为的所谓“导师”、“上师”所剥夺。在广大民众为此悲伤和惋惜的时候,我们必须彻底揭穿这种利用宗教,以宗教外衣作掩护的暴力犯罪行为,认清事件背后分裂势力企图搞乱西藏和其他藏区,实现他们“独立”梦想的阴谋。
字义分解
读音:sēng
[sēng]
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梵语“僧伽”的简称:僧侣。僧尼。僧人。僧众。僧俗。高僧。
读音:rén
[rén]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人类。
◎ 别人,他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人热诚。
◎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人,文如其人。
读音:zì
[zì]
本人,己身:自己。自家。自身。自白。自满。自诩。自馁。自重(zhòng )。自尊。自谦。自觉(jué )。自疚。自学。自圆其说。自惭形秽。自强不息。
◎ 从,由:自从。自古以来。
◎ 当然:自然。自不待言。自生自灭。放任自流。
◎ 假如: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
读音:fén
[fén]
烧:焚烧。焚毁。焚化。焚香。焚书坑儒。焚膏继晷(“膏”,油脂;“晷”,日影;形容夜以继日地用功读书或努力工作)。忧心如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