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畜牧及畜产品的官署。 唐 代为太仆寺的下属机构。《新唐书·百官志三》:“典牧署,令三人,正八品上;丞六人,从九品上。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脂之事。”
读音:diǎn
[diǎn]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 指典礼:盛典。大典。 ◎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 姓。
读音:mù
[mù]
放养牲口:牧童。畜牧。牧场。放牧。游牧。牧民。牧歌。牧群。 ◎ 治:牧民(治理人民)。 ◎ 古代治民之官:州牧。
读音:shǔ
[shǔ]
办理公务的机关:专署。公署。官署。 ◎ 布置:部署。 ◎ 签名,题字:签署。署名。署字。 ◎ 暂代:署理。兼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