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之经注与疏合刻,谓之某经兼义,即兼并“正义”之意。其刻本谓之兼义本。如今 阮 校“十三经”《周易》,即称《周易兼义上经》、《周易兼义下经》, 阮元 校勘云:“‘兼义’字乃合刻注疏者所加。取兼并正义之意也。盖其始注疏无合一之本,南北 宋 之间,以疏附於经注者,谓之某经兼义。至其后则直谓之某经注疏。此变易之渐也。”见《〈周易注疏〉校勘记》卷一。
读音:jiān
[jiān]
加倍,把两份并在一起:兼旬(两个十天)。兼程。兼并。 ◎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兼而有之。兼收并蓄。兼顾。兼职。兼任。兼课。
读音:yí,yì
[yí,yì]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 ◎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义举。义务。义愤。义演。见义勇为。 ◎ 情谊:义气。恩义。义重如山。 ◎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义。含义。释义。微言大义。 ◎ 指认为亲属的:义父。 ◎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义齿。义肢。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