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案 pàn àn(1) [decide a case]∶判决案件(2) [peruse]∶谓政府官员批阅公文
1.【法】 decide the case
(1).谓政府官员批阅公文,处理政务。 唐 白居易 《诏授同州刺史病不赴任因咏所怀》诗:“可怜病判案,何以醉吟诗?”《新唐书·百官志二》:“以六员分押尚书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 宋 丁谓 《丁晋公谈录》:“就牙牀小案子上,判案三道。”(2).犹结论。 郭沫若 《文艺论集·艺术的评价》:“因为我们由同一的前提可以得到一个完全相反的判案。”
读音:pàn
[pàn]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读音:àn
[àn]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案板。书案。条案。拍案而起。 ◎ 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案。备案。议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牍。 ◎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案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 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