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榜 fùbǎng[additional notice] 科举考试中除正式录取外,另取若干名时所用的附加榜示,也叫“备榜”
科举时代会试或乡试取士,除正榜外另取若干名,列为副榜。始于 元 至正 八年。 明 永乐 中会试有副榜,给下第举人以作官的机会。 嘉靖 中有乡试副榜,名在副榜者准作贡生,称为副贡。 清 只限乡试有副榜,可入国子监肄业。《元史·百官志八》:“是年( 至正 八年)四月,中书省奏准……三年应贡会试者,凡一百二十人,除例取十八人外,今后再取副榜二十人。”《明史·选举志一》:“是时,会试有副榜,大抵署教官,故令入监者亦食其禄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三回:“写完了正榜,各官歇息了一回,此时已经四更天光景了,众官再出来升座,再写了副榜,然后填写前五名。” 冰心 《六一姊》:“这座棚是 曲 家搭的,他家出了一个副榜,村里要算他们最有声望了。”参阅 清 俞樾 《茶香室四钞·副榜》。
读音:fù
[fù]
第二位的,辅助的,区别于“正”、“主”:副职。副手。副官。副使。 ◎ 附带的,次要的:副业。副品。副食。副刊。副歌。副产品。副作用。 ◎ 相配,相称(chèn ):名实相副。其实难副。 ◎ 量词(a.一组或一套,如“一副手套”,“全副武装”;b.指态度,如“一副笑脸”)。
读音:bàng,bǎng
[bàng,bǎng]
张贴出来的文告或名单:榜帖(官府的公告)。红榜。张榜。光荣榜。榜文。发榜。榜眼(科举时代称殿试考取一甲第二名的人)。榜书(原指写在宫阙门额上的大字,后泛指招牌一类的大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