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反假冒贸易协定》是一个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仿冒、盗版等侵权活动为宗旨的政府间协议。签署国包括美国、日本等国,波兰在签约后成为首批加入该协定的欧洲国家之一。不过,《反假冒贸易协定》自诞生起就引发了广泛争论。一些国家质疑协定的合法性,因为协定中的部分条款超出了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还有反对者担心,协定中的某些条款可能会损害非签署国的利益。2012年1月底,反对《反假冒贸易协定》的示威活动自波兰发端,迅速席卷整个欧洲。在抗议声中,包括波兰在内的多国政府决定暂停《反假冒贸易协定》的批准或者签署程序。
《反假冒贸易协议》 - 历史
最早制定这一反盗版法案的想法源自美国和日本在2006年的一次谈判。此后的5年当中,加拿大、欧盟和瑞士等陆续加入谈判。2008年6月,随着澳大利亚、墨西哥、摩洛哥、新西兰、韩国和新加坡等国的加入,谈判进入正轨。谈判伙伴包括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摩洛哥、墨西哥、新加坡和瑞士。美国是其倡导者。美国一直在与一些贸易伙伴,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及其27个成员国、日本、墨西哥、摩洛哥、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和瑞士,就该协议进行谈判。一旦被最终确定,该协议将会在世界各地为各国政府打击破坏合法贸易秩序和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经济的假冒和盗版商品提供更有效的帮助,在某些情况下,提醒消费者远离危险的假冒商品。[1]
在历经11轮国际谈判以及先后公布24份会议报告后,2010年12月3日,欧盟27国、美国、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近40个国家参与制订的《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最终文本终获欧盟委员会通过。尽管参与国仍有两年时间签署该协议,但最终文本的达成,标志着占据全球近一半贸易量的国家就共同打击日益猖獗的假冒和盗版产品交易形成统一立场。[2]
2011年10月,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日本、韩国、墨西哥、摩洛哥、新西兰、新加坡、瑞士和美国的代表齐聚日本,重申其在《反假冒贸易协议》下的承诺。尽管缔约方经过谈判,未能就该协议达成全面一致,但与会者仍就主要原则达成初步协议。
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韩国、摩洛哥、新西兰、新加坡和美国的代表签署了《反假冒贸易协议》,并采取措施使其生效;欧盟、墨西哥和瑞士参加了签字仪式并重申其支持该协议的承诺,并表示尽快签署该协议。[3]
《反假冒贸易协议》 - 内容
《反假冒贸易协议》包括初始条款和定义、知识产权执法的法律框架、执法实践、国际合作、制度安排、最后条款等6章。[4]
《反假冒贸易协议》 - 分歧
由于《协议》内容广泛,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民事、行政、刑事、边境及数字环境执法等多种措施和保护手段,因此,《协议》自提出以来便备受争议。各方主要分歧为:
1.互联网保护的涵盖范围。美国认为该部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版权及其邻接权”,而欧盟则表示,互联网的使用既可能侵犯商标,又会侵犯版权,并据此认为该部分涵盖的知识产权保护适用范围应至少包含“商标和版权及其邻接权”。
2.民事执法。《协议》规定,蓄意侵权知识产权的侵权人应向权利人支付损害赔偿,由于此规定与《美国专利法》中的某些条款相矛盾而遭到美国的反对。
3.边境措施。《协议》规定,各国应“以一种不会在各类型知识产权之间造成不合理歧视的方式”采取边境措施,而欧盟试图从该表述中删除“不合理”措词,认为这一宽泛解释会令执法方容易放过地理标志侵权行为。
4.刑事执法。美国希望要求对未经许可在影院通过录像机录制电影的行为采取刑事惩罚,但部分参与国不予认可。[2]
《反假冒贸易协议》 - 目的及作用
《反假冒贸易协议》旨在减少版权和商标盗用行为,以保护知识产权。
这项协议的一项关键条款规定,海关官员在没有接到被侵权方请求或法院命令的情况下,即有权扣留假冒和盗版商品。
此外,根据相关条款,缔约国将加强对假冒和盗版产品出口环节的检查,简化受害企业损失赔偿手续,加强网络交易的管制。各国还有义务为此强化海关检查,切断相关流通渠道。
《反假冒贸易协议》 - 指责
《协议》受到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支持,而中国和印度抨击了《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指责其因超过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执行义务,对其包含的灵活性加以限制,并施加了变相的贸易限制,因此有可能会与TRIPS相抵触。
印度方指出,ACTA将会产生一套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该壁垒会严重阻碍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
在向TRIPS理事会2010年6月9日报告中,印度和中国严厉地指责了中国所称的“著名谜团”(famous mysterious)的ACTA,因为ACTA已成为了“TRIPS+”执行大趋势的一部分,他们认为随着区域贸易协定(RTA)和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激增,该趋势更加势不可挡。
除了印度和中国,巴西、南非、埃及、秘鲁、古巴和委内瑞拉在会议上指责ACTA,并且要求在TRIPS理事会中做进一步的讨论。其他发展中国家如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集团(ACP)、非洲集团和小型脆弱经济体国家(SVE)表示支持指责ACTA的声明。
《反假冒贸易协议》 - 影响
《反假冒贸易协议》将不会对协议方保护其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能力构成威胁,并将与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相一致,同时将尊重《全球公共健康危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世贸组织多哈宣言》的表述。
《反假冒贸易协议》 - 抗议活动
波兰政府2012年1月26日在日本东京签署了《反仿冒贸易协定》。这一决定在波兰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集会示威,波兰议会的两大反对党也对政府签署该协议表示不满,表示要求举行全民公投。与此同时,超过50万网民在互联网上发起了抗议活动,一些黑客还袭击了波兰政府的多个门户网站。
反对者们表示,《反仿冒贸易协定》限制网络共享自由,而且可能导致更加严格的网络监管,损害网络上的言论自由等权利。此外,波兰政府在未与反对党以及社会团体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就决定签约的做法,也激起了民众的广泛不满。
2012年1月28日,法国巴黎著名黑客组织“匿名者”发起大规模游行示威,抗议反仿冒贸易协定(ACTA)。ACTA协定的制定是为了全面加强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不少人表示该项协定可能对公民权利、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产生的影响。
2012年2月11日,欧洲十几个城市的数万名民众冒着严寒走上街头,抗议欧盟多国政府签署备受争议的《反假冒贸易协定》。
字义分解
读音:fǎn
[fǎn]
翻转,颠倒:反手(a.翻过手,手到背后;b.反掌)。反复。反侧。
◎ 翻转的,颠倒的,与“正”相对: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反间(利用敌人的间谍,使敌人内部自相矛盾)。反诉。反馈。适得其反。物极必反。
◎ 抵制,背叛,抗拒:反霸。
◎ 和原来的不同,和预感的不同:反常。
◎ 回击,回过头来:反驳。反攻。反诘。反思。反躬自问。
◎ 类推:举一反三。
读音:jià,jiǎ,xiá
[jià,jiǎ,xiá]
不真实的,不是本来的,与“真”相对:假山。假话。假冒。假释。假死。虚假。真假。弄虚作假。
◎ 借用,利用:假借。假货。假道(借路)。假手(利用他人为自己办事)。假公济私。不假思索(用不着想)。
◎ 〔假名〕日本文所用的字母,多借用汉字的偏旁。楷书称“片假假”,草书称“平假假”。
◎ 据理推断,有待验证的:假设。假使。假令。假如。假若。
读音:mào,mò
[mào,mò]
向外透或往上升:冒烟(a.烟往上升;b.发怒)。冒汗。冒尖。
◎ 不顾(恶劣的环境或危险等),顶着:冒雨。冒险。冒死。
◎ 不加小心,鲁莽,冲撞:冒失。冒昧。冒进(不顾具体条件,急躁进行)。
◎ 用假的充当真的,假托:冒牌。冒充。冒名顶替。
◎ 复盖:“先设一铁板,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
◎ 贪污:“贪于饮食,冒于货贿”。
◎ 古同“帽”。
◎ 古同“瑁”,玳瑁。
◎ 姓。
读音:mào
[mào]
交换财物等商业活动:贸易。贸迁(贩运买卖)。财贸。外贸。
◎ 冒冒失失或轻率的样子:贸然而来。
读音:yì
[yì]
不费力,与“难”相对:容易。易与(容易对付)。易于。
◎ 和悦:平易(a.态度谦逊和蔼;b.指语言文字浅显)。
◎ 改变:易手。易地。变易。
◎ 交换:交易。贸易。
◎ 轻慢:贵货易土。
◎ 芟治草木:易墓(除治墓地的草木)。易其田畴。
◎ 古书名,《周易》的简称(亦称“易经”)。
◎ 姓。
读音:xié
[xié]
共同合作,和洽:协商。协定。协和。协调(tiáo )。协议。
◎ 帮助,辅助:协助。协同。协理。
读音:yì
[yì]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