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法:取为法则。比喻效仿于高超、精湛的学识、技艺等。
读音:qǔ
[qǔ]
拿:索取。取书。取款。窃取。 ◎ 选择:选取。取材。取景。取道。取样。 ◎ 采用:采取。听取。吸取。可取。取精用弘。 ◎ 得到,招致:获取。取经。取偿。取悦。 ◎ 消去:取消。取缔。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读音:hū
[hū]
文言助词,表示疑问:汝识之乎(吗)? ◎ 文言叹词:陛下与谁取天下乎(呀)! ◎ 文言介词,相当“于”(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在乎。无须乎。异乎寻常。 ◎ 古形容词或副词后缀:巍巍乎。郁郁乎。 ◎ 古同“呼”,呜呼。
读音:shàng,shǎng
[shàng,shǎng]
位置在高处的,与“下”相对:楼上。上边。 ◎ 次序或时间在前的:上古。上卷。 ◎ 等级和质量高的:上等。上策。上乘(佛教用语,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高妙境界或上品)。 ◎ 由低处到高处:上山。上车。上升。 ◎ 去,到:上街。 ◎ 向前进:冲上去。 ◎ 增加:上水。 ◎ 安装,连缀:上刺刀。上鞋(亦作“绱鞋”)。 ◎ 涂:上药。 ◎ 按规定时间进行或参加某种活动:上课。上班。 ◎ 拧紧发条:上弦。 ◎ 登载,记:上账。 ◎ 用在名词后边,表示时间、处所、范围:晚上。桌上。组织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