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分与法律。《尹文子·大道下》:“政者,名法是也,以名法治国,万物所不能乱。”(2).名家与法家。《史记·太史公自序》:“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汉书·艺文志》:“杂家者流,盖出於议官。兼儒墨,合名法。”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论说》:“ 魏 之初霸,术兼名法。” 严复 《论中国教化之退》:“ 秦 併天下……黜儒术而任名法。”(3).很有效的方法。 唐 张怀瓘 《书断·能品》:“﹝ 庾肩吾 ﹞草隶兼善,累纪专精,遍探名法,可谓瞻闻之士也。”
读音:míng
[míng]
人或事物的称谓:名字。名氏。名姓。名义。名分(fèn )。名堂。名落孙山。名存实亡。 ◎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 ◎ 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这些人以“办学”为名,行骗钱之实。 ◎ 叫出,说出:不可名状。 ◎ 声誉:名誉。名声。名优(a.出名的,优良的;b.名伶)。名噪一时。名过其实。 ◎ 有声誉的,大家都知道的:名人。名士。名师。名将(jiàng )。名医。名著。名流。名言。名胜。名剧。 ◎ 占有:不名一文。 ◎ 量词,用于人:三名工人。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