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安胎假 - 概述
安胎假,为了提升妇女生育意愿、提高台湾地区出生率,台湾当局日前宣布,将在劳工请假规则中增加孕妇安胎假,这一假期最长可达1年,台湾劳动部门根据正在修订的劳工请假规则,孕妇若出现身体不适或流产征兆,可持医院证明向雇主请“安胎假”,雇主不得拒绝,更不得任意解雇,否则劳动部门可依法介入调查,不过安胎假与育婴留职不同,不可享受薪资补贴。
制定目的
1、台湾当局表示,推动实施“安胎假”,是为了让有需求的妇女在怀孕期间得到更多照顾。
2、今后将进一步出台相应配套措施,以减少“安胎假”带来的人力资源损失。
3、基於大家都希望母子均安,政院将全力推动安胎假,利用情理法都能兼顾的方案,实施此制度。
4、在生育率低微的状况下,政院不仅要让妇女拥有休育婴假的权利,还将推动安胎假。
安胎假比育婴假更重要
职场妇女权益再进步!在生育率低微的状况下,政院不仅要让妇女拥有休育婴假的权利,还将推动安胎假。行政院长吴敦义2010年3月8日上午表示,基於大家都希望母子均安,政院将全力推动安胎假,利用情理法都能兼顾的方案,实施此制度。
吴揆表示,育婴假推动时,外界都很担忧,但实施後未发生不便的状况,他认为,安胎假比育婴假更重要,因为大家都希望母子均安。吴揆指出,安胎假实施後,若妇女怀胎,经诊疗有必要安胎,就能够安心请假安胎。 吴揆表示,为了保障妇女和孩子的安全,安胎假只要有适当的配套,不仅妇女不会随便请安胎假,企业又因妇女是留职停薪,不用背负太多负担,希望大家都能一起推动此政策,用心保护对国家重要的妇女和婴儿。
针对政院推动的安胎假,劳委会主委王如玄日前指出,根据规划,安胎假最快将於今年5月底、6月初实施,最长可请假一年。王如玄并突显,雇主不能拒绝怀孕女性职工的安胎假,而在安胎假假期之内,休假者不能支持俸禄,但依旧保有劳保身分。
字义分解
读音:ān
[ān]
平静,稳定:安定。安心。安宁。安稳。安闲。安身立命。安邦定国。
◎ 使平静,使安定(多指心情):安民。安慰。安抚。
◎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心安。安之若素(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毫不在意)。
◎ 没有危险,不受威协:平安。转危为安。
◎ 装设:安置。安家立业。
◎ 存着,怀着(某种念头,多指不好的):他安的什么心?
◎ 疑问词,哪里:安能如此?
◎ 姓。
读音:tāi
[tāi]
人或其他哺乳动物母体内的幼体:胎儿。胎生。胎教(jiào )(指通过母体对胎儿施加影响,为胎儿发育提供良好的条件)。胚胎。怀胎。
◎ 事的开始,根源:祸胎。
◎ 器物的粗坯:泥胎。铜胎。
◎ 衬在衣服、被褥面子和里子之间的东西:棉花胎。
读音:jià,jiǎ,xiá
[jià,jiǎ,xiá]
不真实的,不是本来的,与“真”相对:假山。假话。假冒。假释。假死。虚假。真假。弄虚作假。
◎ 借用,利用:假借。假货。假道(借路)。假手(利用他人为自己办事)。假公济私。不假思索(用不着想)。
◎ 〔假名〕日本文所用的字母,多借用汉字的偏旁。楷书称“片假假”,草书称“平假假”。
◎ 据理推断,有待验证的:假设。假使。假令。假如。假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