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罪罚。《史记·汲郑列传》:“后数月, 黯 坐小法,会赦,免官。” 宋 李清臣 《明责》:“今则不然。罢退宰相皆攻其疵瑕,而未尝指天下之不治为宰相罪,纠劾守令者,皆以小法,而未尝指郡邑之不治为守令之罪。”(2).佛教语。大乘称小乘之法。《法华经·方便品》:“钝根乐小法。”
读音:xiǎo
[xiǎo]
指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与“大”相对:小雨。矮小。短小精悍。 ◎ 范围窄,程度浅,性质不重要:小事。小节。小题大作。小打小闹。 ◎ 时间短:小坐。小住。 ◎ 年幼小,排行最末:小孩。 ◎ 谦辞:小弟。小可。小人(a.谦称自己,指地位低;b.指人格卑鄙的人;c.指子女;d.小孩儿)。 ◎ 妾:小房。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