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法 défǎ[in the proper way;be properly managed] 采用正确的方法,找到窍门他使用这把锯得法
1.do sth. in the proper way; get the knack
(1).获得正确的方法或找到窍门。《国语·鲁语上》:“吾过而 里革 匡我,不亦善乎!是良罟也,为我得法。” 南朝 梁 庾元威 《论书》:“一者学书得法,二者作字得体,三者轻重得宜。” 金 王若虚 《诗话下》:“ 山谷 自谓得法于 少陵 而不许于 东坡 。” 明 陶宗仪 《辍耕录·馄饨方》:“公家製餛飩得法,常苦宾朋需索。” 王西彦 《古屋》第一部二:“大概是由于保养得法,初次和他见面的人会少估他十岁。”(2).指境遇顺利。 鲁迅 《书信集·致许寿裳》:“ 语堂 亦不甚得法,自云与校长甚密,而据我看去,殊不尽然,被疑之迹昭著。”
读音:de,dé,děi
[de,dé,děi]
获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kòng)。得便。得力。得济。心得。 ◎ 适合:得劲。得当(dàng )。得法。得体。 ◎ 满意:得意。扬扬自得。 ◎ 完成,实现:饭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 可以,许可:不得随地吐痰。 ◎ 口语词(a.表禁止,如“得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得,就这么办”)。● 得 de ㄉㄜ ◎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得。拿得起来。 ◎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得快。香得很。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