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法为治具”,主要是指以法律作为君主手中治国御民的工具,成为吏民的“规矩绳墨”。
2、“盗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庸官尽管不贪半文钱,也不过是一个“坐糜廪粟而不知耻”的仓鼠而已。
3、“盗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庸官尽管不贪半文钱,也不过是一个“坐糜廪粟而不知耻”的仓鼠而已。
4、王者塞天财,禁关市,执准守时,以轻重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