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沈德符《野获编补遗·列朝》:“夫人君欲寿,非事斋醮能致,果能敬天,凡戕身伐命事,一切致谨,必得长生。”
成语解释:指伤害身体。常用程度:一般感情色彩:褒义词语法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自虐等成语结构:联合式产生年代:古代
读音:qiāng
[qiāng]
杀害:戕害。自戕。戕杀。
读音:shēn
[shēn]
人、动物的躯体,物体的主要部分:身躯。人身。身材。身段。船身。树身。 ◎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身世。献身。 ◎ 亲自,本人:自身。亲身。身教。身体力行。 ◎ 统指人的地位、品德:出身。身分(fèn )。身败名裂。 ◎ 孕,娠:身孕。 ◎ 量词,指整套衣服:做了一身儿新衣服。
读音:fá
[fá]
砍:伐树。砍伐。 ◎ 征讨:讨伐。伐罪(征讨有罪的人)。口诛笔伐。 ◎ 自夸:伐善(夸自己的好处)。伐智。不矜不伐。
读音:mìng
[mìng]
动植物的生活能力:生命。救命。逃命。拼命。命脉。性命。相依为命。 ◎ 迷信认为生来就注定的贫富、寿数等:天命。命相(xiàng )。命运(a.迷信指生死、贫富和一切遭遇;b.喻发展变化的趋向,如“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命命”)。 ◎ 上级对下级的指示:奉命。遵命。命令。使命。 ◎ 给予(名称等):命名。命题。命意。 ◎ 指派,使用: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