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1) (动)公安机关对需要受侦查的人的一种紧急措施;把他在规定时间内暂时押起来。 (2) (名)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一种行政处罚。〈外〉日语。 [构成]并列式:拘+留 [例句]对于破坏社会治安的分子;公安机关可以予以拘留。(作宾语)[同音]居留
逮捕 ,拘捕 ,拘系 ,拘押 ,拘禁 ,扣押
释放
1.detain; hold in custody; intern; detention; provisional apprehension
◎ 拘留 jūliú[take in to custody] 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是一种行政处罚(1).扣留;拘禁。《汉书·匈奴传赞》:“ 匈奴 人民每来降 汉 ,单于亦輒拘留 汉 使以相报復。”《北齐书·循吏传·张华原》:“ 周文 密有拘留之意,谓 华原 曰:‘若能屈驥足於此,当共享富贵,不尔命悬今日。’”《续资治通鉴·元顺帝至正二十五年》:“使者去而不回,復遣人往,皆被拘留。” 清 李渔 《意中缘·求援》:“我被他拘留在此,不能脱身。” 朱德 《三明新市》诗:“ 上饶 集中营,拘留尽羣英。”(2).公安机关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3).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15天。
读音:jū
[jū]
逮捕或扣押:拘捕。拘系。拘留。拘拿。拘囚。拘禁。拘押。 ◎ 限,限制:拘束。拘谨。不拘小节。 ◎ 固执,不变通:拘泥。拘礼。拘迂。
读音:liú
[liú]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留。留学。留任。留级。留步。留守。留驻。 ◎ 注意力放在上面:留心。留神。留意。 ◎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留连。留恋。 ◎ 不使离开:留客。留宿。挽留。拘留。 ◎ 接受:收留。 ◎ 保存:保留。留存。留别。留念。留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