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古代关于处分未奉诏旨擅自发兵以及其他有关罪行的刑法条例。
读音:shàn
[shàn]
超越职权,自作主张:擅专。擅自。擅行(xíng )。擅断(专行)。专擅独行。擅离职守。 ◎ 独揽,占有:擅权。擅利。擅兵(拥有兵权)。擅国。擅美。 ◎ 长(cháng )于,善于:擅长(cháng )。不擅辞令。
读音:xìng,xīng
[xìng,xīng]
举办,发动:兴办。兴工。兴学。兴建。兴叹(发出感叹声,如“望洋兴兴”)。百废待兴。 ◎ 起来:夙兴夜寐(早起晚睡)。 ◎ 旺盛:兴盛。兴旺。兴隆。兴衰。复兴。兴替(兴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 流行,盛行:时兴。新兴。 ◎ 准许:不兴胡闹。 ◎ 或许:兴许。 ◎ 姓。
读音:lǜ
[lǜ]
法则,规章:纪律。法律。定律。规律。清规戒律。律师。 ◎ 约束:律己。 ◎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 旧诗的一种体裁:律诗。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