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轰动一时的怪猩猩案件终于落下了帷幕,方小军被处于了极刑,而郑其涛和杨青青则被处于死缓,尽管人们很同情他们,但法不容情。
2、2014年7月4日,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建明受贿案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谭建明犯受贿罪被判死缓。
3、27年前,因为抢帽子砸玻璃,他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缓,关在新疆的监狱。
4、昨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的死缓判决。
5、宋兴富涉嫌故意杀人原判死缓经复核程序发回重审被宣告无罪案。
6、北青报:怎么知道的?王本余:法院审的时候,我就过去了,后来我就知道最后是死缓。
7、这个比例,在应杀的反革命分子中,只把十分之二列为可判死刑者,而把十分之八九列为可判“死缓”的比例。
8、最近中国杀人不判死刑了,只判死缓了有没有。
9、目前在我国,从法律、政策、实践等层面予以综合考虑,死缓制度符合民意,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人道性。
10、在以往的研究中,有的学者认为明清的朝审和秋审是现行死缓制度的萌芽形式,也有的误将二者等量齐观。
11、进入司法程序后,罗荫国和周镇宏,这两名前后任茂名市委书记都被指控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案金额分别超过6000万元和8000万,均被判死缓。
12、此次刑法修正案对于保持死刑减少后的刑罚威慑力,有所考虑,主要体现在对死缓的减刑、假释上。
13、在进入司法程序后,罗荫国和周镇宏,这两位前后任茂名市委书记都被指控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案金额分别超过了6000万元和8000万元,均被判死缓。
14、2010年,陈绍基被判死缓;李泳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5、内蒙古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