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指能认识到事物真相的眼力,泛指敏锐深邃的眼力。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读音:yǎn
[yǎn]
人和动物的视觉器官:眼睛。眼底。眼力。眼色。眼神。眼帘。眼目。眼疾手快。 ◎ 见识,对事物的看法:眼光远大。眼界开阔。 ◎ 孔洞,窟窿:炮眼。针眼儿。泉眼。 ◎ 关节,要点:节骨眼儿。字眼儿。 ◎ 戏曲中的节拍:一板三眼。 ◎ 当前:眼前利益。眼下。 ◎ 量词:一眼井。 ◎ 围棋术语,一方子中所留的空儿,在这个空儿中对方不能下成活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