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通常分为“犯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两种类型。
2、以往的刑法理论认为片面共犯缺乏犯意在成员之间的联络而不成立。
3、诱惑侦查可以分为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
4、犯罪预备形态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一,其基本特征理论上几无争议,但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阴谋犯的区别理论上仍然有不同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