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语。佛教唯识宗说明世间、出世间一切现象的总称。 唐 白居易 《醉吟》之一:“空王百法学未得,姹女丹砂烧即飞。” 唐 方干 《题龟山穆上人院》诗:“修持百法过半百,日往月来心更坚。”参见“ 五位百法 ”。
读音:bǎi
[bǎi]
数名,十个十(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佰”代):百步穿杨。百儿八十。百分比。 ◎ 喻很多:百草。百货。百姓(人民)。百般。百炼成钢。百无聊赖。百废俱兴(xīng )。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