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给一定代价而使用别人的东西﹐用毕归还原主。
读音:zū
[zū]
出代价暂用别人的东西:租房。租用。租借地。 ◎ 收取一定的代价,把房屋、土地、器物等借给别人使用:租佃。租价。租让。租赁(a.出租;b.租用)。 ◎ 出租所收取的钱或实物:房租。地租。 ◎ 田赋:租税。
读音:yòng
[yòng]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用。用心。用兵。用武。 ◎ 可供使用的:用品。用具。 ◎ 进饭食的婉辞:用饭。 ◎ 花费的钱财:费用。用项。用资。 ◎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用。有用之才。 ◎ 需要(多为否定):不用多说。 ◎ 因此: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