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 北魏 太和 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 隋 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 明 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隋书·食货志》:“京官又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六品二顷五十亩。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公用。”亦省称“ 职田 ”。 唐 白居易 《议百官职田策》:“臣伏以职田者,职既不同,田亦异数。” 宋 王安石 《户部郎中赠谏议大夫曾公墓志铭》:“ 扬州 守职田,岁常得千斛,然遣吏督贫民耕,民苦之,公不使耕。”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利源调度·职田》:“《孟子》曰:‘卿已下必有圭田。’《礼·王制》曰:‘圭田无征。’《周官》亦有大夫之采地。此职田之起也。 晋 有芻藁之田, 后魏 给公田, 北齐 自一品已下各有差。 武德 元年十二月制外官各给职分田,则职田之名, 唐 始有之也。”
读音:zhí
[zhí]
管理某种事务,分(fèn )内应做的事:职业。职务。职守。职权。天职。尽职。 ◎ 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职工。职位。职员。职称。以身殉职。 ◎ 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卑职。职当奉命。 ◎ 掌管:职掌。 ◎ 由于:职此而已。
读音:fèn,fēn
[fèn,fēn]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 辨别:区分。分析。 ◎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读音:tián
[tián]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田野。耕田。 ◎ 和农业有关的:田家。田园。 ◎ 古同“畋”,打猎。 ◎ 古同“佃”,耕作。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