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自梳女 - 概述
自梳女就是已届婚龄的女子,自己把发辫盘在头上梳成髻子,表示终身不嫁的意思,又称"梳起"。此风俗曾流行于清末民初蚕桑业比较发达的南海、顺德、三水等地区。旧俗女子出嫁时须将辫子盘在头上,梳成髻子。自梳女不结婚,也得择个良辰吉日,在亲友面前自己把辫子改梳为新妇发型,然后在神灵面前喝鸡血酒,立下终身不嫁的重誓。"梳起"之后,终生不得翻悔。
历史
传统时代礼法苛严,不少女性不甘受虐待,矢志不嫁,她们或与女伴相互扶持以终老,约自在明末清初年间,广东省顺德地区的种桑养蚕行业的发展日益兴盛,女性透过从事种桑、养蚕、缫丝渐渐握有养活自己的经济能力,这在过去的封建社会是未曾发生;而又这时期,未婚女子都会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留待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挽成发髻。
时代动荡下,在这群有能力自食其力的女性当中有的为了能够掌握其自己的命运,不再成为盲婚哑嫁的被动者,她们逐透过特定的仪式,像已婚妇人般将头发自行盘起来,以示终生不嫁、独身终老。
这种自梳的风俗,亦自顺德开始在珠江三角洲蔓延开。
乡约规定:如有勾三搭四,乡党不容,违者处以酷刑,捆入猪笼投河浸死。形成这一习俗的原因是:一来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家庭权柄操持在丈夫和翁姑的手里。女子若嫁进穷家,养儿育女,挨饥受穷,精神和肉体都会遭受折磨;若嫁到富家,又担忧丈夫见异思迁,弃妻宠妾。
因而不少农村女子,为了摆脱夫权的束缚和虐待,宁愿牺牲青春,矢志不嫁。二来当时蚕丝业比较发达,需雇用大批育蚕、缫丝的女工,这为寻找出路过独身生活的女子创设了自食其力的经济条件。
据《顺德县志》记载:当时,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气,地位低微,因此不甘受此束缚,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珠江三角洲其它地区的自梳女情况与顺德相仿。
然而到了上个世纪3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区蚕丝业衰落,这一带的年轻女性听说到南洋打工收入丰厚,遂结伴前往,许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没有谈婚论嫁,五六十岁时,买来供品拜祭天地,也就成为了自梳女。而她们就是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
仪式
自梳通常是在姑婆屋中举行。在自梳前夕,须先用柏叶、黄皮叶煮水而成的“香汤”沐浴,接着由已梳起的相好女友传教梳起后如何在家庭、社会中立身,如何坚持独身与独立谋生,与及自梳姐妹间如何互相扶持等等。次天清早,便去到庙堂在观音菩萨面前以猪牛羊三牲祭品和新衣服,向菩萨起誓,接着自己拆开长辫盘成云髻,再换上刚祭过菩萨的新衣服,并再向菩萨叩拜、向未来同住姐妹互拜,接受姐妹们为她的道贺。最后就是回家向父母及家人宣告自己已经自梳,并将祭品分给亲友,整个仪式就算结束。
自梳女与不落家,是封建制度下于清代后期兴起的,唯珠江三角洲独有一种畸形风俗。因广州是珠三角的经济中心,自梳女与不落家的女子许多在广州居住和谋生,因此,广州也就有地此俗。
“自梳”这个名称的来历大概是:过去广州与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称为髻。自梳女就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独身终老。但一经梳起,终生不得翻悔,父母也不能强其出嫁。日后如有不轨行为,就会被乡党所不容,遭受酷刑毒打后,捆入猪笼投河溺死。
死后还不准其父母收尸葬殓,得由“姑婆屋”中的自梳女们用草席与门板草草挖坑埋葬了事;如村中无“自梳女”帮助殓埋的,便被抛入涌中随水流去。
因此,父母对女儿独身终老是痛心疾首的,所以常常防范于未然,管教异常严密。但一些决心“梳起”的女儿,就要躲着父母,在姐妹辈的掩护下,在自梳女或“姑婆屋”中秘密举行。
自梳前夕,用“香汤”(柏叶、黄皮叶煮水)沐浴,接着请已梳起的相好女友传教梳起后如何在家庭、在社会中立身、如何坚持独身,以及如何独立谋生、自梳姐妹中如何互相扶持等等。第二天清早,便到神庙去在观音菩萨面前摆开三牲祭品和新衣服,向菩萨起誓,誓毕自己拆开长辫梳为云髻,换上祭过菩萨的新衣服,再向菩萨叩拜后,向同住姐妹互拜,姐妹们为她道贺。仪式结束后,才回家告诉父母及家人,并将祭过菩萨的祭品分给亲友,宣告自己自梳了。富有之家,此时还有设席宴客者。
自梳女死后的遗产,除了赠其出庶子女外,则由其所收徒弟或金兰姐妹继承。自梳女所收的徒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传授技艺的师徒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相扶关系,自梳女所收的徒弟也必须是自梳女,收徒还得有一种仪式,即要在神前拜神上契,徒弟对师傅要尽孝道,病时要侍奉身前,端茶关药,死后要为其安葬,立神供奉与祭扫。因此,自梳女在选择徒弟时要经过长期观察与多方考验才能接纳。一旦结成师徒关系,双方永远不能反悔。
习俗
按俗例,自梳女不能在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死后亦不准由其父母收尸殓葬,要由姑婆屋的自梳女姐妹放上门板,铺上草席再草草挖坑埋葬了事;假若村中无自梳女替其殓葬,尸首会被村民抛进河里。因此自梳女会把辛苦赚来的血汗钱与其他自梳女姐妹共同买一间房子作姑婆屋,以便互相接应。
由于死后也只有自梳姐妹可前往祭拜扫墓,同时古时迷信未婚的处女死后将会沦为孤魂野鬼的,因此往往有一些自梳女会在被迫的情况下选择一些仪式上的门面功夫,如买门口、买清守和不落夫家。“买门口”即与男性结婚,但婚后即返回娘家,并出钱替名义上的丈夫买妾,夫家有婚丧之事仍要以妻子身份帮忙。“买清守”即找一死者出嫁(冥婚),以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以便日后可以老死夫家。
自梳女的晚年十分凄惨,如果没有拼命积点血汗钱与其他姐妹共同买一间房子作姑婆屋,真是临死时连停尸的地方都没有。按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只能抬到村外,死后也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吊祭扫墓,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守墓清”。
“守墓清”又叫“买门口”,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买门口”。“守墓清”是守节之意,有“墓白清”和“当尸首”两种形式。“墓白清”又称嫁神主牌,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不论是童子或是成年,只要死者家长同意,自梳女就可出钱买作那一家当媳妇,买成后,要举行“拍门”,“入门”仪式。
所谓“拍门”,就是当自梳女来婆家认作媳妇时,婆家先把门关上,自梳女要“拍门”,阿婆在屋内提出种种难堪的问话,如“我家清苦,你能守吗?”,“以后不反悔吗?”等等,自梳女必须回答得阿婆称心后才开门,自梳女入了门就算被接纳为这家的媳妇,以后,必须经常在经济上贡纳给婆家,翁姑死时,要前往执丧。另一种形式叫“当尸首”。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要披麻带孝,守灵送葬,以后,如翁姑稍有不满,可赶出家门不在认作媳妇。
自梳女“守墓清”买了门口,便可算作男家族中人。可怜自梳女受尽精神和劳累身体的折磨,才换得个死的“门口”。
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
位于顺德均安镇的冰玉堂,被称为珠三角地区自梳女历史的重要见证,记录着自梳女这一独特群体的历史和文化。目前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已进入七八十岁的高龄。
2001年11月29日,午饭之后,黄月、黄姑、黄英几个姑太(注:顺德地方称“自梳女”为“姑太”)陆续来到冰玉堂,像大家约好了一样。
黄月告诉记者,早在20世纪90年代,冰玉堂就无人居住了。不过,住在附近的姑太们仍然每天到这里来坐坐,和姐妹们聊天、打牌。
冰玉堂自梳女的历史
冰玉堂原本是顺德均安镇沙头村自梳女的住所,1950年落成,但后来自梳女都回到家人身边,冰玉堂再无人居住,因此,它就成了自梳女们的会馆。每年七夕、八月十五和春节等特别的日子,她们聚集在这里举行活动,拜祭死去的姐妹们,并展览自己的手工艺品,供人欣赏。
有人说,冰玉堂常年谢绝外界尤其是男士进入。黄月对这一说法做了订正。她说,其实冰玉堂并不拒绝男人进入,只是男人不能在此过夜。
从冰玉堂北门进入,左手边就有一间房,供奉着黄姓祖先的牌位。姑太们说,之所以把祖先的牌位放在此处,就是方便外界人士到此拜祭祖先,因此,不存在男人不能到此的说法。不过,当地男人都知道这是自梳女的住处,因此一般不会到此。自梳女都有牌位,所有自梳女的牌位都放在冰玉堂明显的位置,死者的名字写在黑纸上,生者的名字写在白纸上。
50年光阴逝去,冰玉堂终于敞开了紧闭的“心扉”。在自梳女的同意下,当地政府即将逐步开放冰玉堂。
冰玉堂有两扇门,北门和东门。北门藏在一条窄窄的小巷中间,东门面临着一条水泥路。如今东门两边各有一个建筑,一边是高楼,另一边有人砌起了1米多高的红砖墙,圈出一块地,因此东门也被藏匿了起来。
冰玉堂在四面围墙的包围之中,院子里种满花草。冰玉堂为两层建筑,一楼是姑太们聚会的厅堂和神位,还有厨房,以前的姑太就在这里煮饭煲汤。二楼是姑太们的卧室,姑太们当年睡过的床铺如今已经拆除了,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木板地面和青砖墙壁,显得格外冷清。
冰玉堂里供奉了很多神,有观音、济公、关帝等等。所有自梳女的牌位都放在明显的位置,死者的名字写在黑纸上,生者的名字写在白纸上。黄月说,现在村子里只有20多个自梳女,加上留在新加坡的十几个,总共只有30多个自梳女了。
冰玉堂里挂满“塔香”,“塔香”的形状如同蚊香,所不同的是,一支“塔香”的直径约为1米长,一支香可以烧1个月。当“塔香”吊起来时,就成了宝塔的形状。在挂起来的“塔香”下方,还挂上进香者的名字。日后产权移交村里
自梳女们已经集体立下产权移交的遗嘱,她们说,重修冰玉堂可以,但有的东西不能动,而且还是由她们来管理
过去自梳女们到南洋打工,并不购置物业。为了年迈之时有一个养老的地方,自梳女们决定共建一个居住的场所。1949年,新加坡的华侨成立同乡会,顺德的自梳女遂共同出钱,通过同乡会,在顺德老家修建起了冰玉堂。1950年秋落成。
按照旧俗,自梳女不能死在村子里,所以冰玉堂必须建在村外,离当时的沙头村还有很远的一段路。
冰玉堂筹建之时,成立了一个基金会,会员每人每年交12元新币的会费,基金会的钱用于冰玉堂平时的开支。基金由产权委托人来管理,冰玉堂产权委托人共有3个。
“如果有一天,自梳女们都没了,冰玉堂无人管理,那么它的产权就交给沙头村福利委员会。”黄月说。2000年12月,自梳女们已经集体立下产权移交的遗嘱。
现在当地政府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开放冰玉堂,也有意重修冰玉堂。姑太们说,重修可以,但有的东西不能动,比如自梳女们的牌位等等,而且还是由她们来管理,政府不能干涉。
黄月说,政府已经来找过她们,附近的生态乐园也召集她们开过会,表示了合作之意,意欲将冰玉堂作为一个景点,和生态乐园连成一个整体,向游人开放,生态乐园支付给她们一定的报酬,但是姑太们没有同意。姑太们说,没有什么好看的。更主要的是,姑太们要自己管理冰玉堂,但是她们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天天来看管。如果收了钱,就要负责。但要是把管理权移交给生态乐园,冰玉堂就没有了自主权。
不过,姑太们还是将一套钥匙交给了当地政府,允许当地政府带人来参观。现在每逢双休日,就会有人前来。出境付蛇头180元新币,当时3分新币可买猪肉,做女佣每月工资6元新币,月入30元新币家里可请两个工人
前来参观的人关注的并不是冰玉堂这座建筑,因为它本身并无太多特别之处。人们渴望的是能够从这个自梳女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寻找自梳女们鲜为人知的故事。
姑太们介绍,早在100多年前,顺德就有女子远渡重洋,赴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打工。由于重男轻女的缘故,出去的都是女性。
当年,黄月的家境并不差,但是那时候当地的风气是女性更喜欢到南洋打工,都不愿意留下来,所以1936年,12岁的黄月和妈妈去了新加坡。
那时,很多人千方百计地找到“水客”帮忙出境,“水客”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蛇头”。当时,黄英有一个表姐在新加坡,因为家中无钱,于是先委托“水客”将黄英带到新加坡,由表姐代付费用,然后表姐在黄英后来的工资里扣钱。黄姑也是“水客”将其送到新加坡的,黄姑在新加坡的姐姐为此付了180元新币。
180元新币是什么概念呢?黄月回忆说,1936年,她姨妈给一家老板做女佣,每月工资是6元新币。那时候3分新币可以买猪肉,1个人1个月的吃住费用大概是3元新币。如果一个月能挣30元新币,家里就可以请两个工人。
离家时妈妈哭了我没哭,我以为新加坡很好玩。回乡再离家时,妈妈没流泪但我却哭了,因为我知道一个人在外面的苦
对自梳女们在南洋的生活,黄英有着一段十分心酸的描述。
“12岁那年,我就去了新加坡,在渡口与妈妈分手时,妈妈哭了,舍不得我。但我没哭,因为我以为新加坡很好玩。30多岁时,我回过一次家,在家里只住了两三天,就返回新加坡。妈妈送我时,没有再流泪,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而且已经抱了孙子。但这次我却哭了,因为我知道一个人在外面的苦。”
在南洋的自梳女们大多是做女佣(当地人称为“妈姐”),因此吃住都在老板家里。其他的人或者做小贩,或者开小店。这部分自梳女一般租住一间很大的房子,房子带有很多小房间,可以同时居住二三十人。
在24岁之前,黄月一直和其他姐妹住在一起。她说,姐妹们在一起很团结,很热闹。但做女佣很辛苦,一个月只有初一和十五两天休息,只有在那个时候,姐妹们才能团聚。
女佣是不能和老板平等对话的,长期的独处形成了自梳女自我封闭的个性。黄荷说:“我在马来西亚基本上没有朋友,因为一个人习惯了独来独往,不喜欢与别人交流。”
新加坡政府也给予了她们一些待遇,如新加坡国籍和相应的福利。姑太们说,在新加坡,有女无儿的,可以租到很便宜的房子,10元新币就可以租到1房1厅。无子女的老人,政府给他们免费分房。平时有社团帮助她们做饭,5毛钱新币就可以吃一餐饭。如果老人生病住院了,医药费、床位费都只收正常价位的1/4。
“可惜的是,我们在新加坡没有亲人。而且新加坡有规定,一套房子只能住两到四个人。所以白天有人陪着聊天、打牌,晚上老人们就很孤独。”黄冰说,“我们还听说有的老人死在房子里,无人知晓,所以姑太们都选择了回国。”
黄月告诉记者,如今80%的自梳女都已经回国。大概还有十几个没有回来,那是因为她们在村子里已没有亲人了。
早年回来的自梳女,按照旧俗还是不能死在村里,只有住在冰玉堂里。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冰玉堂里住了很多自梳女,最多时有30多个。
随着时世更替,自梳女不能死在村里的规矩逐渐消失了,因此,她们能回到亲人身旁生活。暮年回乡形单影只
由于始终抱着落叶归根的念头,所以大家都没有购置物业。黄冰回乡时,几乎用两只手便拎完了所有家当
1992年,黄冰回到故乡。因为决定不再回去了,所以黄冰几乎用双手拎回了她在新加坡的所有家当。她说,还剩下一台电风扇没拿,太重了。
黄英说,在40岁以前,自己没有攒过一分钱,所有的钱都寄回家了;40岁之后,才自己攒钱,因为这时候家里已经不需要她再寄钱了。
黄月说,以前在新加坡买房很容易,但自梳女们始终抱着落叶归根的念头,所以都没有购置物业。
中国的古训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自梳女们为家庭(严格地说,是哥哥的家庭或弟弟的家庭)默默奉献了几十年,因此,当她们回归故里时,理所当然地受到家人的尊敬。
如今,黄英和弟弟的孙子同住。黄英说,侄孙子对自己很好。但已经习惯一个人生活的黄英还是自己做饭吃。她说,一个人吃饭很自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
精明的黄姑早在30年前就为自己铺了一条后路。黄姑在寄钱给弟弟的同时,嘱咐弟弟为她建一座房子,以便日后回乡居住。黄姑现在就是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有一个院子,摆满了花草,还有独立的厅、厨房、卫生间和卧室。房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如同黄姑整齐的仪表。“结婚是很害羞的事情”
黄姑说,在顺德均安女子不结婚十分普遍,不结婚的才是多数,如果你结了婚,其他姐妹就不和你说话
自梳了就意味着不能结婚,年迈时需要别人的子女照顾,自梳女们为什么要作这样的选择呢?
黄月说,当时有人担心老公不好,会挨打挨骂,所以干脆不结婚;有人觉得结了婚,还要带小孩,不自由;也有人认为,不结婚很自由,很独立,和很多姐妹们在一起很开心,而且她们又有钱,不依靠任何人;还有人因为家里有弟妹,如果弟妹要结婚,但你还没有中意的人,你就必须自梳,否则,其他弟妹就不能结婚。
黄姑不结婚的理由非常简单:在顺德均安女子不结婚十分普遍,如果女子买“门口”,男子拒绝,女子就会自杀。因此,父母一般不干涉女儿的决定。过去结婚的只是少数,不结婚的才是多数,如果你结了婚,其他姐妹就不和你说话了。“这里姓黄的女子都不结婚,结婚是很害羞的事情。”
黄荷说,她22岁离家,58岁才自梳。她父母早逝,家里有2个弟弟,1个姐姐,父母去世前叮嘱她,要好好照顾弟弟。因此,为了一心一意照顾好弟弟,她和姐姐都没有结婚。
而黄荷所说的自由,就是可以随便买什么吃的、穿的,想看电影就看电影。但实际上,姑太们的生活十分简单。
黄英说,姑太们在年轻的时候,都有人追求过,但是她们已经自梳了,所以就不吭声,不理会他们,日子久了,追求的男人就不来了。“但是她们对男人并不憎恨。”黄英说。自梳了也有人结婚
以前自梳女结婚,亲姐妹也会不再与其来往。现在年纪大了,姐妹们又正常来往了。但姑太们还是明显地忌讳谈这些
冰玉堂东面的花园里,有一棵树外形奇特,树高数十米,笔直的树干直刺苍穹,到树冠才有一簇枝叶。黄英说,这种树叫“桄榔树”,以前有两棵,是自梳女亲手种的,表示“一心一意不嫁人”。但现在一棵树已经倒了,原因不明。黄英说,也许是因为姐妹们当中有人“变节”的缘故吧。
自梳女中到底有多少人“变节”过呢?姑太们说,不多,以前自梳女结婚,就会遭到其他姐妹的排斥,亲姐妹也会不再来往。
但是现在年纪大了,姑太们的心境平和了,那些曾经结了婚的人和其他姐妹们又正常来往了,在一起聊天,一起打麻将。但面对外人,姑太们还是明显地忌讳谈这些东西。
黄月在24岁的时候,嫁给新加坡当地的一个华裔,后来生下一个女儿,现在她的外孙已经上大学了。黄月自称没有自梳,但是在冰玉堂自梳女的牌位上,我们还是看到了黄月的名字。我们从侧面了解到,黄月在11岁时就已经自梳了。因为黄月自己隐瞒了实情,所以,我们无法了解她自梳的原因、如何恋爱和自梳后嫁人的心情。
自梳女的“守墓清”俗
自梳女的晚年十分凄惨,如果没有拼命积点血汗钱与其他姐妹共同买一间房子作姑婆屋,真是临死时连停尸的地方都没有。按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只能抬到村外,死后也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吊祭扫墓,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守墓清”。
“守墓清”又叫“买门口”,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买门口”。“守墓清”是守节之意,有“墓白清”和“当尸首”两种形式。“墓白清”又称嫁神主牌,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不论是童子或是成年,只要死者家长同意,自梳女就可出钱买作那一家当媳妇,买成后,要举行“拍门”,“入门”仪式。所谓“拍门”,就是当自梳女来婆家认作媳妇时,婆家先把门关上,自梳女要“拍门”,阿婆在屋内提出种种难堪的问话,如“我家清苦,你能守吗?”,“以后不反悔吗?”等等,自梳女必须回答得阿婆称心后才开门,自梳女入了门就算被接纳为这家的媳妇,以后,必须经常在经济上贡纳给婆家,翁姑死时,要前往执丧。另一种形式叫“当尸首”。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要披麻戴孝,守灵送葬,以后,如翁姑稍有不满,可赶出家门不在认作媳妇。
自梳女“守墓清”买了门口,便可算作男家族中人。可怜自梳女受尽精神和劳累身体的折磨,才换得个死的“门口”。
现状
自辛亥革命的发生和中华民国的建立,封建制度和习俗彻底破除后,自梳这风俗已经式微,到了民国初年,整个中国的丝业崩溃,自梳女无以维生,便纷纷来港当“自梳住家女佣”,即妈姐;今日的香港北角东部的七姊妹,也是沿于自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