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议定其罪给予处分。《晋书·刑法志》:“刑书之文有限,而舛违之故无方,故有临时议处之制,诚不能皆得循常也。” 明 李清 《三垣笔记》上:“及 郑庶常 鄤 处决,责科道不言,一概议处。” 清 龚自珍 《明良论四》:“约束之,羈縻之,朝廷一二品之大臣,朝见而免冠,夕见而免冠,议处、察议之諭不絶於邸钞。”(2).计议处理。 明 章懋 《议处盐法事宜奏状》:“谨题为议处盐法利弊以裨国用事。”
读音:yì
[yì]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
读音:chú,chù
[chú,chù]
居住:穴居野处。 ◎ 存在,置身:设身处地。处心积虑。处世。 ◎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处。 ◎ 决定,决断:处理。 ◎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处罚。处决。 ◎ 止,隐退:处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