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录用。詮,通“ 銓 ”。 唐 温大雅 《大唐创业起居注·起义旗至发引凡四十八日》:“自外文武职员,随才詮用。”
读音:quán
[quán]
解释:诠解。诠注。诠释。诠证。诠言。诠次(a.条理、层次,如“辞无诠诠”;b.选择和编排,如“诠诠不精,致有差误”)。 ◎ 事物的理:直诠(即真理)。发必中(zhòng )诠(说出话来必定符合事理)。诠有专长。博诠多才。 ◎ 分门别类的有系统的知识:诠说。哲诠。数诠。
读音:yòng
[yòng]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用。用心。用兵。用武。 ◎ 可供使用的:用品。用具。 ◎ 进饭食的婉辞:用饭。 ◎ 花费的钱财:费用。用项。用资。 ◎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用。有用之才。 ◎ 需要(多为否定):不用多说。 ◎ 因此: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