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卑微的技艺。亦指从事卑微技艺的人。 南朝 梁 江淹 《诣建平王书》:“窃慕大王之义,復为门下之宾,备鸣盗浅术之餘,豫三五贱伎之末。” 宋 刘斧 《青琐高议前集·琼奴记》:“彼工商贱伎,安能动余志?”(2).特指妓女。 明 冯梦龙 《情史·情侠·严蕊》:“身为贱伎,纵与太守有滥,罪亦不至死。”
读音:jiàn
[jiàn]
价钱低,与“贵”相对:贱卖。贱价。 ◎ 旧时指地位卑下:贱民。贫贱。卑贱。微贱。 ◎ 谦辞,旧称与自己有关的:贱姓。贱躯。贱内(妻子)。 ◎ 骂人的话:贱人。 ◎ 指撒娇或不尊重、不知好歹:这孩子又和妈贱。犯贱。 ◎ 轻视:“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
读音:jì
[jì]
技巧,才能:伎痒(人擅长某种技艺,一遇机会,急欲表现,好像皮肤发痒不能自忍,亦作“技痒”)。伎俩(liāng )。 ◎ 古代称以歌舞为业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