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然没有看到开发房地产的报道,但是,商业化却是一个不容辨驳的事实。
2、“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战争结束上”娜塔丽婉言辨驳说。
3、证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对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及证明力的大小均需经过双方当事人辨驳,最终由法院根据证据所能反映事实来进行审判。
4、熊希龄本是读书人,不齿于辨驳,又生性淡泊,所以引咎辞职,成了熊希龄的一块心病。
5、乞命诸陪臣与有名僧道,互相辨驳,推勘穷尽,务求归一。
6、别人批评你的时候,即使他是错的,也不要先辨驳,等大家都平静下来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