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庭之训(過庭之訓)
父亲的训导。 晋 袁宏 《后汉纪·安帝纪上》:“ 萇 少长藩国,内无过庭之训,外无师傅之道,血气方刚,卒受荣爵,几微生过,遂陷不义。” 唐 骆宾王 《上兖州崔长史启》:“然而少奉过庭之训,长昧克己之方。” 宋 张元干 《贺陈都丞除刑部侍郎启》:“夙奉过庭之训,克遵良冶之传。”参见“ 过庭 ”。
成语词典已有该词条:过庭之训
读音:guò,guō
[guò,guō]
从这儿到那儿,从此时到彼时:过江。过账。过程。过渡。过从(交往)。经过。 ◎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过秤。过磅。过目。 ◎ 超出:过于。过度(dù)。过甚。过奖(谦辞)。过量(liànɡ)。过剩。过犹不及。 ◎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过电影。 ◎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把这篇文章再过一过。 ◎ 次,回,遍:把文件看了好几过儿。 ◎ 错误:过错。记过。● 过 (過) guō ㄍㄨㄛˉ ◎ 姓。
读音:tíng
[tíng]
堂阶前的院子:庭院。庭园。庭除(“除”,台阶)。 ◎ 厅堂:庭宇。庭闱(父母所属内室,借指父母)。庭训(父亲的教诲,亦指家教)。家庭。 ◎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法庭。 ◎ 古同“廷”,朝廷。
读音:zhī
[zhī]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 往,到:“吾欲之南海”。
读音:xùn
[xùn]
教导,教诲:训诫。训蒙(教育儿童)。训迪(教诲开导)。教(jiào )训。培训。 ◎ 可以作为法则的话:家训。 ◎ 典式,法则:不足为训。 ◎ 解释词的意义:训诂(解释古书中的字、词句的意义。亦称“训故”、“诂训”、“故训”)。训读(日文借用汉字写日语原有的词,用日语语音读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