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尚书事的敬称。《南齐书·海陵王纪》:“ 宣城王 辅政,帝起居皆諮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答无録公命,竟不与。”《资治通鉴·汉明帝永平十八年》“并録尚书事” 元 胡三省 注:“ 光武 不任三公,事归臺阁,惟録尚书事者权任稍重,自是迄于 齐 梁 ,谓之録公。”(2). 宋 代南方称押司录事。 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一:“ 彭 献诗谢之曰:……‘令尹声声言有过,録公口口道无灾。思量也解开东阁,留取头蹄待秀才。’南方谓押司録事为‘録公’,览者无不絶倒。”
读音:lù
[lù]
见“录”。
读音:gōng
[gōng]
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无私。 ◎ 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 国家,社会,大众:公共。公安(社会整体的治安)。公众。公民。公论(公众的评论)。 ◎ 让大家知道:公开。公报。公然。 ◎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三公(中国周代指“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公子。公主。 ◎ 敬辞,尊称男子:海公。包公。诸公(各位)。 ◎ 雄性的:公母。公畜。 ◎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公公。外公(外祖父)。 ◎ 姓。